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家庭總收入
.社會救助法所稱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範圍如下:930005
┌直系血親。但子女已入贅或出嫁且無扶養能力可資證明者,得不計算 。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旁系血親及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綜合所得稅列入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
.計算家庭總收入時,對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其收入之計算依基本工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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