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120272)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定本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行為同時合致普通殺人罪與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構成要件,僅適用其中處罰比較重的後者,排斥前者即可。
.如果不知其所殺害之人為其父,則僅成立普通殺人罪。
.甲慫恿乙殺害乙的父親
→甲成立普通殺人罪的教唆犯
→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甲慫恿乙殺害甲的父親
→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教唆犯
→乙成立普通殺人罪。
.甲與乙共同殺害乙的父親
→甲構成普通殺人罪之共同正犯。
.若未滿十八歲之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則仍得科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三條未滿十八歲人犯第二七二第一項之罪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