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憲法第 22 條
《憲法第 22 條》
.憲法第 22 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包含
→一般行為自由權利:契約自由(釋字第580號解釋)
→隱私權(釋字第603號解釋)
→契約自由(釋字第576號解釋)
→性行為自由: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婚姻與家庭制度(釋字第554號解釋)
→人格權(釋字第399號解釋)
→名譽權。
.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是採取【憲法直接保障主義】。
.性行為自主決定權係憲法第22條所保障。
‹
›
首頁
查看網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