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選舉人
《選舉人》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選舉人之要件
→積極資格
◎須年滿 20 歲
◎須在該選舉區有繼續居住之事實
◎須居住 4 個月以上
→消極資格
◎未受到禁治產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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