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處罰條件》 .非刑法上故意所需認識或預見之對象。 .又稱為客觀可罰性條件、客觀的可罰條件。 .係指與行為有直接關係,指與行為有直接關係,但又不屬於不法且不屬於罪責的客觀條件,而為可罰性的實體要件。 .客觀處罰條件存在,則具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的行為即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第238條詐術結婚罪所規定之「致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