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權利瑕疵擔保
《權利瑕疵擔保》
.於買賣契約中,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標的物對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要件
→權利之瑕疵,須於買賣成立時已存在。
→須買受人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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