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勤勤務》 .備勤亦稱備差,為共同勤務項目之一。 .派遣備勤人員擔任臨時勤務。 .備勤勤務的工作項目 →戒護 →解送人犯 →處理臨時 →突發事故 →替補缺勤。 .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 .各級勤務機構因治安需要,得保留預備警力,機動使用。 .規劃勤務應經常控制適當機動警力,以備缺勤替班,並協助突發事件之處理。 .遇有派遣時,應動作迅速,準時出勤,不得藉詞推託。 .有關配帶槍彈及穿著防彈衣、盔,以不配帶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