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卡》 .機關各類國有財產之財產卡,係以【1 物 1 卡】為原則。 .財產卡一經設置,應妥善保管使用,如遇有毀損遺失時,應予補建。 .財產卡記載之內容錯誤、漏登或因不動產標示變更而與實際狀況不符者,管理機關應更正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