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院:一級機關用之 →一級機關:逕行提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級機關置副首長一人,列政務職務。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一級機關名稱如下: →局、處、委員會。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由市長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