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因素評分法

《因素評分法》
.我國考績法採用此法。
.先規定考績因素,然後再就每一因素分等級(例如:甲乙丙丁戊)。因素及等級決定後,依此製作考績表後,考核員便可按此表內所規定的因素與等級去測度各受考人員。

.優點:公平性和準確性。
.缺點:實施複雜,周期長,所耗用的時間、費用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