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民法第十一條解析
第 11 條 (同死推定)
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
推定
其為同時死亡。
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由法院按照經驗法則,從已知的某一事實推斷未知的另一事實存在,並允許當事人提出反證推翻的一種證據法則。
前一事實稱為前提事實或基礎事實,後一事實稱為推定事實。一旦前提事實得到證明,法院可以直接根據前提事實認定推定的事實,無需再對推定事實加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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