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
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115 條 (承認之溯及效力)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1.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在得到第三人之同意或拒絕承認前,效力將處於浮動不確定之狀態。惟在取得第三人之承認後,依民法第一百十五條,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
›
首頁
查看網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