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論法》
.法律適用的一般程序。
.法律之一般的規定是大前提。 將具體的生活事實通過涵攝過程(Vorgang der Subsum。tion)歸屬於法律構成要件下,形成小前提。然後透過三段論法的推論,導出規範該法律事實的法律效力。
.適用法律只強調三段論法的機械運用,忽略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通常會遭致【概念法學】批評。
.三段論法係邏輯學上的推論規則。
.法律適用之大前提為構成要件與法條、法律適用之小前提為事實、法律效果為結論。
.大前提:法律規範。小前提:案例事實、具體事件。結論:法律效果。
.法學三段法的例子
.大前提(法規):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應處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之罰鍰。
.小前提(事實):甲駕駛汽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結論:甲應處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 五千四百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