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監察院之職權

《監察院之職權》
.【彈劾權】:對公務員提出彈劾
.【糾舉權】:糾舉行政人員之違法失職
.【糾正權】:對行政院之施政提出糾正,糾正不當施政的行政機關
.受理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
.【審計權】: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調查權】
.【總統副總統罷免提案權】。

.彈劾總統、副總統,【不是】「憲法增修條文」中監察院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