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入分成》 .開始實施一九七二年。 .歲入分成的定義為:由上級政府將某些稅目所得稅收,依一定比例分配給下級政府,或上級政府以某些稅目徵得的稅收,保留部分後,以一定比例分配給下級政府。 .聯邦政府將補助款支付給州或地方政府,以因應其所需,唯主要限制為接受補助的州或地方政府部得從事被禁止的歧視行為,此外此補助金額一複雜公式計算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