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民法第528條 110528)。
.委任以無償為原則,但不以無償為必要(民法第547條)。(110547)
.委任契約成立之同時,非必同時授與代理權。
┌有委任無代理:如會計師查帳。
└有代理無委任:如承攬。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民法委任契約關於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不動產之買入事項或期限為一年之不動產租賃,無須有委任人之特別授權。
.委任人非經受任人之同意,不得將處理委任事務之請求權,讓與第三人。(110543)
.委任契約重視「人」之信賴,因此,非經甲之同意、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
.受任人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委任事務者,委任人對於該第三人關於委任事務之履行,有直接請求權。
.甲委託律師乙向其債務人A 提起給付買賣價金之訴訟。甲與乙之間成立委任契約。
.甲向A銀行申辦信用卡,則甲與A銀行間成立委任契約。
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委任契約
請求權
.權利人請求義務人實施特定行?(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它是由某種基礎權利派生的權利。請求權的權利效力沒有排他性,請求權人對權利客體不能直接支配。
.其權利之實現需「他人」(主要為債務人)行為之介入方可。
.權利人不得直接支配標的物,而只能要求他人為履行行為,進而實現其權利之內容。
.主要內容有:債權之請求權,物權之請求權。
.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之權利。
→基於債權而生之債權請求權,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得請求出賣人交付並移轉買賣標的物所有權。
→基於物權而生之物上請求權,對於無權占有人得行使民法第767條所有物妨害排除請求權。
.請求權不等於債權。為消滅時效之客體。
.一般請求權時效,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110125)
.五年之請求權時效期間:「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 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110126)
→工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
→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二年之請求權時效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110127)
→積欠王大同餐廳飲食費十萬元。
→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自知有損害時起,其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保險給付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二年。(520030)
→職業災害補償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
.旅遊營業人因旅客變更為第三人而增加的費用,其請求權時效自旅遊終了一年不行使而消滅。(110514-12)
.公法中也有請求權。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消滅時效完成時,請求權歸於消滅。
→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10131)
→公法上之請求權時效,因作成為實現該權利之行政處分而中斷。(10131)
新債清償
.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110320)
.買受人為償付其價金債務,在價金債務仍未消滅之情形下,簽發一張與價金同額之本票予出賣人。
→甲積欠乙之貨款,遂以自己所開立之銀行支票對乙為清償。
消滅時效完成
.時效完成後的效果,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110144)第一項明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因此,消滅時效經過後,請求權仍未消滅,但法律賦予債務人拒絕給付之抗辯權,若債務人對債權人之請求提出時效抗辯,法院即應駁回債權人之請求;相對的,若債務人未提出抗辯,法院不能依職權駁回債權人之請求。
.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拋棄時效之利益
.消滅時效之完成,非債之消滅原因。
.以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經時效消滅者,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之所有人不得拒絕債權人之取償。
→消滅時效完成,不是抵押權的消滅事由。
→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消滅時效完成後請求權不消滅,僅發生抗辯問題。
→消滅時效完成後之效力,我國民法採取抗辯權發生主義。
→消滅時效完成後請求權不消滅,債務人如不提出抗辯,法院不得依職權審酌。
.消滅時效完成之公法上請求權,其效果為:請求權當然消滅。(10131)
.債務人本得向債權人主張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惟該債務由第三人承擔後,第三人仍得對債權人主張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
.又稱緊急防衛,乃指為了防衛自己或第三人的權利,而針對現在進行中的違法侵害行為或攻擊行為所為的具有急迫性的必要防衛。
.正當防衛,為行使權利之行為,受法律之保護,故亦稱權利行為。
.依刑法第二十三條(120023)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所謂不罰,是指欠缺違法性,犯罪不成立。
.因正當防衛過當致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者,不罰。
.刑法上之正當防衛以遇有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前提。
.銀行職員持電擊棒擊傷行搶之暴徒,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上即稱為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之要件
1.須對於現在之侵害
2.須對於不法之侵害
3.須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4.☆需其防衛行為不過當(防衛必須在比例原則控制的情況之下)
.客觀上要有防衛情狀(現在不法之侵害),實施防衛行為(適當性、必要性、平衡性,對加害人實施防衛行為)。
.主觀上要有防衛意識(防衛故意+防衛目的)。
.對現在不法行為之行為人得為正當防衛。
★對正當防衛之行為人得為正當防衛(× )
★對緊急避難之行為人得為正當防衛(× )
★對自助行為之行為人得為正當防衛(× )
★正當防衛的對象不可及於無關之第三者(× )
法定阻卻違法
.刑罰法律中,明定許多之阻卻違法事由,這些法律有明定之阻卻違法事由,如刑法第二十三條之「正當防衛」、第二十四條「緊急避難」等,學說上稱為「形式阻卻違法事由」。
.乃行為本屬犯罪,但因其為法律所允許,乃由法律明文規定,否認該行為之違法性。
.其情況有五(刑法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
(一)依法令之行為:如監獄官奉令執行死刑,不負殺人罪之責任。(120021 I)
(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120021 II)
(三)業務上之正當行為:如醫生為病人開刀,不負傷害罪之責任。(120022)
(四)出於正當防衛之行為: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之行為,在必要程度下若非過當,不加處罰。(120023)
(五)出於緊急避難之行為: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遇緊急危難,在不得已之情況下所為之情形,若不過當,行為不予處罰。(120024)
超法規阻卻違法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是基於「實質的違法性」而來。
.未見諸法文卻依然具有排除違法性之效力者,則稱「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超法規阻卻違法的一般要件:
I、被害者承諾之行為:甲乙打賭,打賭輸的人,被打兩巴掌。
II、推定承諾之行為:甲一家四口瓦斯中毒,乙破門而入救甲全家。
III、義務之衝突。
IV、安樂死。
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第三人清償
.第三人清償是指由第三人為消滅債務,以自己的名義向債權人為清償。
.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清償,債務人反對者,其反對之表示對於債權人)無拘束力。
→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仍可接受其清償。
.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其清償。
2011年2月20日 星期日
九芎
.九芎是落葉喬木,它的樹幹是最容易辨認的部分,樹皮褐色夾雜著白色的塊斑,十分光亮平滑,好像上過一層蠟,連善於爬樹的猴子都會被滑下來,所以又叫做猴滑樹、猴不爬、猴溜。
三山國王
.三山國王是客家人的守護神,有三山國王廟的地方,必然是客家人的居住地、或曾經居住過的地方。
廣告之規範
.公平交易法所稱之廣告:凡以營業為目的,以媒體向不特定公眾介紹其產品或服務之行為。
.消費者保護法中關於廣告之規範:
→登載廣告者,明知廣告內容與真實不符時,對消費者之信賴利益負損害賠償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信用有關之交易時,應於廣告上明示應付所有總費用之年百分率。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因不實廣告致商業利益受損之同業經營者,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廣告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法禁止不實廣告之目的,在於保護競爭公益、消費者公益、受不利益競爭之同業、受不利益之交易相對人。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監察人
.公司法218條:(210218)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
.現行法制下監察人的主要職權,僅限於
(1)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
(2)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並於董事或董事會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時,停止其行為;以及
(3)對董事提報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查核並對股東報告其意見。
.監察人與公司關係,依公司法第二一六條(210216)第二項規定:「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從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另依同法第二二二條(210222)規定:「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是以,監察人與公司之間係屬委任關係,其有關解任及報酬等事項,自應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
.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210220)
.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
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股份收買請求權
.股份收買請求權(appraisal rights),是指當公司股東不同意公司進行某一重要而且基礎性變更(fundamental changes)行為時,依法給予該股東得請求公司以公平價格購買其持股之權利。
.故股份收買請求權應屬於形成權之性質。
.公司合併或分割時,表示異議的股東。
.對公司為重大行為之決議前,表示異議的股東。
.反對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簡易合併的從屬公司股東。
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由董事會作成合併契約。
.合併議案必須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公司法第316條)→即提高決議之表決比例。
.反對合併的少數股東可以請求公司買回其股份。
→反對合併之股東,有「股份收買請求權」。(公司法第317條第1項後段)
.公司為合併之決議後,應即向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並指定30日以上期限,聲明債權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公司法第73條第2項)
歸扣
.指被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因繼承人之結婚、分居或營業而為財產之贈與,通常無使受贈人特受利益之意思,不過因遇此等事由,就其日後終應繼承之財產預行撥給而已,故除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外,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財產(民一一七三 111173)。
.特種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應繼分中扣除(民法1173條2項 111173),學說上稱之為「歸扣」。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行政資訊公開程序
《行政資訊公開程序》
.目的: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行政機關持有及保管之資訊,以公開為原則,限制為例外。
.公開制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規定,政府資訊之公開,有二種:
→主動公開:
⊙各機關之預算、決算書
⊙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支付或接受補助之政府資訊,應主動公開
→被動公開(應人民申請提供之):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
⊙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時,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8 條 政府資訊含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得不予公開之資訊
→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統一解釋法令
→認定事實等所頒定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
.因公益之必要:
→得提供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之資訊。
→得公開或提供有關個人隱私或職業上秘密之政府資訊。
.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若有妨礙其經營之正當利益時,得限制公開之。
.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時,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行政程序法有關資訊公開之原則。
→主動原則。
→適時原則。
→適當方式原則。
權威接受論
.權威不在發令者,而是在受命者,即視受命者接受或同意的程度大小而定。
.巴納德提出。
.權威由【接受者】決定其大小,需落在【無差異區】,接受程度大小的條件:
┌①受命者確已瞭解;
├②合於組織目標;
├③不違背受命者的利益;
└④受命者有能力去執行。
大眾爺
.大眾爺指的是男性的孤魂野鬼,女性的孤魂野鬼叫大眾媽。
.大眾爺又稱大將爺、千眾爺。大眾爺主要是奉祀無主的孤魂枯骨,與有應公屬同一性質。
.民間認為祂是陰間的長官,相當於鬼中的頭目。
2011年2月12日 星期六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務:
╔1緊急救援
╠2心理輔導
╠3教育宣導
╚4協助保護令之執行。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應辦理之事項:
╔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及緊急救援
╠提供被害人及未成年子女之短、中、長期庇護
╠推廣各種教育、訓練與宣傳。
╚追蹤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各級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組織規程,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分期付款
.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予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分期付款買賣之規定:
→ 企業經營者應告知消費者現金總價與分期付款總價之差異,否則消費者最後只要付現金總價即可。
→企業經營者應告知消費者利率,否則消費者可以主張支付法定利率即可。
→ 企業經營者應告知消費者頭期款之金額。
.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採用全部毛利法,其應收債權可全額提列呆帳。
.預售屋分期付款買賣非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分期付款買賣。
.買一部車,一次付清現價50萬元,亦可採5年分期付款,每年各付10萬元,則此案分期付款之貼現率為何?
→由於年金現值終值與現值50萬相同,所以折現率為0。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優勝美地國家公園
.是美國西部參觀人數最多的國家公園之一,與大峽谷國家公園、黃石國家公園齊名。
.位於加利福尼亞州東部內華達山脈上。
.1984年被列為世界自然遺產。
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都江堰
.位於四川省都江堰市城西,是中國古代建設並使用至今的大型水利工程,被譽為『世界水利文化的鼻祖』。
.此一水利工程至今仍存,並依然發揮調節「岷江」與「內江」水量的作用。
.是由秦昭王蜀郡太守李冰於前256年左右修建,是全世界迄今為止,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以無壩引水為特徵的宏大水利工程。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西班牙
----------政治學----------
.西班牙政治採取君主立憲制政體,有世襲的君主和兩院。國王為國家元首和武裝力量總司令。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掌握立法權。首相領導的政府行使行政權。首相有多數黨提名,並由國王任命。
.15世紀中葉,伊比利半島有五個國家,卡斯提爾(中北部)、亞拉岡(東岸)、葡萄牙(西岸)、那瓦爾(北方)、格蘭那大(南方)。1469年,卡斯提爾的公主伊莎貝拉與亞拉岡王子斐迪南結婚,後來這一對夫婦分別繼承王位,就將兩國合併成為一國,近代西班牙於是產生。
.斐迪南與伊莎貝拉夫婦在軍事上放棄中古傳統的騎士作戰方式,改採常備軍組訓方式,取得對回教徒作戰的勝利。利用新式武器—火繩短銃,配合騎兵、砲兵,成為當時歐洲軍力最強的國家。
.1588年英倫海峽之役,西班牙的『無敵艦隊』被英國海軍所擊敗。英國海上勢力逐漸興起,西班牙則逐漸沒落。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
.辣椒、玉米、番薯、土豆(Potato,又名馬鈴薯)及番茄,都原產於美洲,由西班牙人帶到全球。
.西班牙統治菲律賓時,採用政教合一的策略,當時之宗教為: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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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
葡萄牙
.葡萄牙位于歐洲西南的伊比利亞半島西部。
.地形以平原為主,地勢由東北向西南傾斜。
╔北部為梅塞塔高原﹔
╠中部多山地,平均海拔800~1000米。海拔1991米埃斯特雷拉山峰,為最高山峰。
╚南部多丘陵﹔西部沿海一帶為沿海平原。
.首都里斯本,坐落在特茹河入海口北岸的7個山丘上,有“七丘城”之稱。
.葡萄牙人從海上看到臺灣島密佈綠林,而驚嘆臺灣為福爾摩。
.葡萄牙不曾占據過台灣。
.葡萄牙1999 年時將澳門主權移轉給中共。
.葡萄牙的薩拉沙,於西元一九三二到一九六八年的統治,屬於官僚的威權獨裁。
.南美洲各國主要語言為西班牙語,只有一個國家以葡萄牙語為國語,這國家是巴西。
.第一個前往印度殖民的歐洲國家為葡萄牙。
.十五世紀末,葡萄牙航海家達伽馬首航至印度。
.波特酒是葡萄牙的國寶酒。
西亞
.西亞的地形:
╔北部─新褶曲高山高原,平均高度2000公尺,水氣難以到達,以沙漠、草原為主。
╠中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由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沖積而成,是西亞精華區,古文明發源地。
╚南部─阿拉伯半島,古老高原,因紅海陷落與非洲脫離,起伏小,沙漠遍布。
.西亞乾燥氣候特徵:
╔全年雨量稀少(年降水量低於500公釐),沙漠更少於250公釐,雨量少而且變率大。
╠沙漠的對流雨, 雨勢大、時間短、範圍小、放晴就被蒸發或流走,空氣乾燥。
╚沙漠區日照強烈,氣溫高,地表植物稀少,日溫差大、風力強而方向不定,沙塵暴常發生,寬鬆的長袍因此成為沙漠地區常見的服飾。
.西亞地區最大的工業國為【以色列】。
.西亞地區人口最多的都市為【德黑蘭】。
.有【五海橋樑】之稱。分屬「裏海、黑海、地中海、紅海、阿拉伯海」在內,可通達歐、亞、非三洲。
.西亞的庫德族是一個沒有國家的民族,其主要分布區【土耳其、伊朗、伊拉克】。
.自古為【歐、亞、非】三大洲陸上交通的十字路口。
兩河流域
.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由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兩大河流沖積而成,形如新月,稱為兩河流域。
.兩河流域是世界古文明的發源地之一,基督教發祥於巴勒斯坦;伊斯蘭教創始於阿拉伯半島,為世界上的主要宗教。
.肥沃月彎裏包括了以色列、敘利亞、伊拉克等國家,是今日舉世矚目、烽火漫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