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 星期二
公民試題解析-民主理論
公民試題解析-民主理論
2008 年雲林縣台西鄉五港村,由當地學生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環保團體等自發舉辦「社區公民會議」,關注觀光發展、產業升級和淹水三個議題,歷經天討論後,摒除多數決模式,居民形成的共識為反對工業進駐當地,並認為產業與信仰都是當地可發展的觀光優勢。以上所述最接近下列何種民主理論?
1.審議民主理論
2.經驗民主理論
3.古典民主理論
4.直接民主理論
試題解析
1.審議民主理論:重視公民參與,強調公民是民主制度的參與主體,應該讓受決策影響或關心該議題的公民充分討論。
2.經驗民主理論:菁英是民主國家的真正決策者,民主政治只是通過定期選舉選擇領導者的過程。
3.古典民主理論:強調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4.直接民主理論:典型的代表為古希臘的雅典城邦,公民都具有政治權利且政府的官職由公民輪流擔任。
根據上述解析,答案為1。您答對了嗎?
https://youtu.be/uuwr7_BA3mY
https://teacool.blogspot.com/2023/02/blog-post_104.html
By 題庫世家Youtube頻道
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
監護人改定
《監護人改定》
.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前條第一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111106-1
.法院於改定監護人確定前,得先行宣告停止原監護人之監護權,並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甲擅自在乙土地
《甲擅自在乙土地》
.甲擅自在乙之土地上種菜
→菜屬土地之部分
→菜屬【乙】。
.甲擅自在乙之土地上興建 B 屋及種植蘋果樹
→B 屋為獨立之不動產
→B 屋屬【甲】
→蘋果樹屬土地之部分
→蘋果樹屬【乙】。
.甲擅自在乙之土地上種蘋果樹,乙先將該土地出租於丙,又將該土地出賣於丁
→乙丙之租賃契約,由丁承受。110425
→蘋果樹上之果實屬【丙】。
.甲擅自在乙之土地上種蘋果樹,乙將該土地出賣於丙,雙方約定,乙保留樹木所有權,乙將該樹木出賣於不知情之丁
→蘋果樹非獨立之物,無獨立所有權,約定無效。110246
→蘋果樹屬【丙】。
衡平責任
《衡平責任》
.侵權行為之加害人雖無過失,但法律基於衡平法的考量,規定法院得依被害人的聲請,斟酌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情況,令加害人為一部或全部的損害賠償。
.民法第 187 條的限制行為能力人責任,有「衡平責任」的規定。
.因遭受僱人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之受害人,由於僱用人已盡監督義務,而無法對僱用人請求賠償者,法院得因其聲請,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情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精神慰撫金
《精神慰撫金》
.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人格權,包括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等。被害人雖未受到財產上損害,依民法債編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也可以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的金額。110195
.精神慰撫金無一定基準,主要是斟酌實際受傷和被害人痛苦程度、影響、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狀況。
代償請求權
《代償請求權》
.代償請求權之發生,須債務人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為前提。
.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二項規定:「債務人因前項給付不能之事由,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債權人得向債務人請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交付其所受領之賠償物。」學說上稱此為「代償請求權」。(110225)
.效力:如為債權,讓與其債權;如他人已為賠償,交付賠償物。至於其 消滅時效之起算點;實務認為係屬於新生債權,故時效重新起算(89台上1828決),多數學者亦採取此一見解。
.三個要件:
(a)債務人有給付義務。
(b)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而為給付不能(民§225Ⅰ)。
(c)債務人對於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因造成該給付不能之事由,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取得賠償物。
(d)債務人對於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為債權人原給付利益的代替性利益( 亦即第三人對於債務人所為的損害賠償與債務人對於債權人所負的給付義務具有同一性)。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
.係指代理人雖無代理權而因有可信其代理權之正當理由,遂由法律課以受權人責任之謂。
.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 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110167
.表現代理的效力:
→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表見代理之責任。110169
→其本質為無權代理
→本人對代理行為之相對人應負履行責任
→第三人得於本人承認前行使撤回權
→義務人所負責任之損害賠償範圍,不限於消極利益之賠償
.甲有A地1筆,而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之一切資料,委託乙保管,乙竟以甲之名義將A地賣給丙;丙主張因乙出示該等資料,所以相信乙有代理權。
善意受讓
《善意受讓》
.為善意受讓動產之占有人(此之善意係指不知移轉占有之人為無權占有人)縱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亦能取得權利之制度,此制度之目的在於加強占有之公信力,以確保交易安全。
.動產之受質人善意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之保護者,縱出質人無處分其質物之權利,受質人得主張【善意取得動產質權】。
.動產善意受讓
→受讓人必須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始可
→讓與人是無權處分人,但為動產的占有人。
.甲將他人之錄影機,未經所有人同意,賣予不知情之乙,並已經移轉交付。
→善意受讓
→乙取得該錄影機
.【無記名證券】,遺失人不得向善意受讓人請求返還。
2016年3月12日 星期六
共有物分割
《分割共有物》
.共有物依共有人協議分割時,並不適用多數決原則。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共有人以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 。110823
.共有之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共有人縱訂有不分割之約定者,如有重大事由,仍得隨時請求分割。110823
.【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以受讓或取得。110826-1
.共有人縱訂有不分割之約定者,如有重大事由,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共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若共有物於分割前未徵得抵押權人同意,於分割後,該抵押權 仍存在於分割後之各宗土地上。
.土地分割共有物之判決確定時,原告所分得部分,縱未經土地分割登記,原告仍已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共有物分割後之效力共有物分割後之效力:原物分配時,各共有人自分割效力發生時起,各自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110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