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查察作業規定,僑居國外(在台原設有戶籍者除外)及居住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入境定居或居(停)留者,經查訪滿一年後,無安全顧慮者,得改列為二種戶。
.執行戶口查察時,對屢查不遇人口,經與受查察人約定查察,其實施時間,應限於:十八時以前。
→所謂屢查不遇是指三次以上。
→依現行戶口查察作業規定,戶口查察應於日出後日沒前行之。
.執行戶口查察的時間,應避開:婚喪喜慶。
.戶口查察作業規定,僑居國外(在台原設有戶籍者除外)及居住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入境定居或居(停)留者,經查訪滿一年後,無安全顧慮者,得改列為二種戶。
.執行戶口查察時,對屢查不遇人口,經與受查察人約定查察,其實施時間,應限於:十八時以前。
→所謂屢查不遇是指三次以上。
→依現行戶口查察作業規定,戶口查察應於日出後日沒前行之。
.執行戶口查察的時間,應避開:婚喪喜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