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 星期二

刑事偵查

《刑事偵查》
.公務員之同一行為於刑事偵查程序中者,懲戒程序原則上不停止。
.警察執行刑事偵查犯罪之任務時,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命令。
.警察常具有危害防止與犯行追緝雙重任務,於行政調查中,若發現當事人涉嫌犯罪,應轉而適用刑事偵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