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權利瑕疵擔保

《權利瑕疵擔保》
.於買賣契約中,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標的物對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要件
 →權利之瑕疵,須於買賣成立時已存在。
 →須買受人為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