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制度
 →折衷制:
  ⊙機關內將不常調閱之檔案交由檔案處集中管理,而將常調閱之案卷交由各單位自行保管的檔案管理組織
 →集中管理制
  ⊙優點:減少檔案管理所需的成本與人力
 →分儲管理制(分散制)
  ⊙優點:避免大量人員接觸,容易保密。
.檔案管理之方法,應採統一管理方法,由檔案管理單位集中管理。
.整個檔案管理的中心工作是【分類】 。
.檔案管理有三大目的
 →無漏目
 →無閒時
 →無廢卷:定期清理檔案,使每一檔案皆具參考與保留價值。
.逾期未歸還之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辦理稽催

.檔案管理作業事項用詞,定義如下:
 →點收:指檔案管理單位或人員將辦畢歸檔之案件,予以清點受領。
 →立案:指就檔案之性質及案情,歸入適當類目,並建立簡要案名。
 →編目:指就檔案之內容及形式特徵,依檔案編目規範著錄整理後,製成檔
案目錄。
 →保管:指將檔案依序整理完竣,以原件裝訂或併採微縮、電子或其他方式
儲存後,分置妥善存放。
 →檢調:指機關內或機關間因業務需要,提出檔案借調或調用申請,由檔案
管理人員依權責長官之核定,檢取檔案提供參閱 。
 →清理:指依檔案目錄逐案核對,將逾保存年限之檔案或已屆移轉年限之永
久保存檔案,分別辦理銷毀或移轉,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理。
 →安全維護:指為維護檔案安全及完整,避免檔案受損、變質、消滅、失竊
等,而採行之防護及對已受損檔案進行之修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