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經濟訂購量

By 公民-經濟訂購量(EOQ)
.(Economic Order Quantity)
.一般情況下,經濟訂購量係指:使總訂購成本與持有成本合計數最低之訂購數量
.在簡單經濟訂購量(EOQ)模型中:
 ┌假定品質成本為非攸關。
 ├假定不會發生缺貨。
 ├單位售價不受訂購數量之影響
 ├每次再訂購點之訂購數量均相同
 ├需求量、訂購成本及持有成本均為確定已知
 └假定持有成本為攸關。
.經濟訂購量EOQ公式:
 EOQ=√ 2*每年需要量*每次訂購成本/每單位儲存成本(√開根號)
.在經濟訂購量模式中,如果訂購成本變為原來的兩倍,則經濟訂購量
 →增加約百分之四十。

.例如:某公司每年需使用某種物料2,560 單位,該物料每單位單價為60 元,每次購買的採購成本為15 分,單位儲存成本為每單位物料單價的20%,若依經濟訂購量(EOQ)來採購,則每年採購次數為何?
 →√ 2*2560*15/60*20%=√ 6400=80件(經濟訂購量)
  每年訂購次數:2560/80=32次

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灰面鷲


今年導遊試題中,試題提到有國慶鳥之稱的候鳥是【灰面鷲】。

灰面鷲分布於亞洲東北部,灰面鷲正式的學名為「灰面鵟鷹」,其別稱甚多如國慶鳥、南路鷹、清明鳥、山後鳥等。因每年約十月國慶日前後抵達墾丁的候鳥,所以又稱【國慶鳥】。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新網站的特色

這次網站改版,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小重點,規劃的構想,就是在答題後,於題目中會出現相關關鍵字的重點提示。當滑鼠移到該提示關鍵字時,就會自動帯出重點方塊。
不僅試題區,此功能將也涵蓋全區,目前進度,講義區已經完工了;試題區以及每日一題近日也將完成。
目前單機版進度依然完整,隨時能保持最新試題。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網站進度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第 5 條

 自從去年六月開始有改版念頭,到現在的五月,快滿1年,雖然改版進度依然進行中,但是心中不踏實的感覺始終圍繞身邊。
 截至目前為止,單科目下載的訂購流程,已經大致妥善。而網路版的進度尚未完成,尤其是小重點的呈現方式,是我這次改版的重頭戲,沒有這小重點的串場,這網路版一點價值都沒有。
 市面上充斥很多這類網站,各有特色,這小重點的呈現就是我網站的差異化。

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民法第九百二十八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928 條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


1.甲有一筆建地,甲無法以這一筆建地設定留置權,因留置權之標的為動產,甲之建地為不動產,故無法設定留置權。

民法第八百八十四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884 條
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甲向乙借款新台幣三十萬元,為了擔保將來還錢,甲將他的手錶交付給乙,約定清償期屆滿時,甲如不退錢,乙可拍賣該手錶,以賣得的價金受清償,這時乙對這只手錶即享有動產質權。


民法第一百七十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170 條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1.甲擅自與丙約定將乙之電腦出賣與丙,乙知悉後拒絕承認,若為無權代理,甲丙間法律效果如何?
 若甲無權代理乙與丙約定電腦之買賣契約,亦即以乙之名義為該法律行為,則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乙有承認與否之權利。現乙既拒絕承認,則該買賣契約確定對乙不生效力。

刑法第二十六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5 條

1.刑法第 62 條之所謂發覺,係指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已知悉犯罪事實與犯罪之人而言,而所謂知悉,固不以確知其為犯罪之人為必要,但必其犯罪事實,確實存在,且為該管公務員所確知,始屬相當。如犯罪事實並不存在而懷疑其已發生,或雖已發生,而為該管公務員所不知,僅係推測其已發生而與事實巧合,均與已發覺之情形有別。

民法第一百六十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第 160 條
遲到之承諾,除前條情形外,視為新要約。
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