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久任原則

《久任原則》
.警勤區員警為社區治安專責人員,以久任制為原則。。
.警勤區同仁應以久任為原則,所謂「久任」之任期【二年以上】。
.在「落實勤區制度」方面,不論是警勤區佐警或刑責區偵查員都以久任(二年以上六年以下)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