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攔檢車輛

攔檢車輛、攔停車輛

《攔檢車輛》
.執勤人員攔檢車輛時,為觀察駕駛人外貌辨明有無飲酒徵兆,【不得】將頭探入車窗內,,以避免危害自身安全。
.對於單純交通違規攔檢不停之車輛,除有乘載重要案犯或顯有犯罪嫌疑,或為贓車者外,不可尾追。
.攔停車輛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證件查證身分,是警察之法定職權。
.警察依法攔停車輛,但顯然無法查證駕駛人身分,得將該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惟其時間自攔停時起算,不得逾【三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