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

路檢

《路檢》
.為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有必要者,才能對特定路段設路檢點進行身分查證。
.執行路檢勤務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警察實施路檢發現汽車駕駛人有酒後駕車之嫌疑,當以酒精測定器進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之前,應先【請駕駛人先漱口再進行測試】,始能測得真正之呼氣酒精濃度值,以避免冤枉駕駛人。
.路檢勤務部署,於右側有峭壁、長牆、河流等,車輛無法移動, 人員無逃竄之虞,狹隘地段或街道等處所,應使用【一側部署法】。
.在蘇花公路清水斷崖實施路檢時,最好採【三方包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