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採購物品

《採購物品》
.採購之物品應儘可能附加本機關之標誌
.採購人員應憑核定之物品請購單或簽文辦理,不得無故稽延
.採購物品須注意與請購所列之種類、規格、數量等條件是否相符
.物品受有氣候、物理或化學等作用之影響者,應慎酌採購。
.各機關採購物品之經費預算,,不得有超額採購消化預算之情形,其中安全存量是以【1 個月】所需數量為度。
.採購物品時,物品管理單位應參照以往年度物品使用情形,估計下年度需求數量,並於年度開始前【1 個月】編列採購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