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

濫用追訴、濫權追訴、濫用職權追訴、刑法第一二五、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
.本罪屬瀆職罪之一種。
.本罪設有加重結果犯之處罰規定。
.本罪包含意圖取供而施脅迫之行為態樣。

.構成刑法第 125 條之濫權追訴處罰罪
 →法官濫權羈押
  ⊙法官於被告依法有停止羈押的理由,續行羈押,成立本罪。
 →檢察官刑求被告
 →檢察官濫權逮捕。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