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適用習慣之限制)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立法理由:謹按我國幅員廖廓,禮尚殊俗,南朔東西,自為風氣,雖各地習慣之不同,而其適用習慣之範圍,要以不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庶幾存誠去偽,阜物通財,流弊悉除,功效斯著。此本條所由設也。
所稱之習慣:係指一般人皆確信其有法律之效果。成立習慣要件有五:
1須為社會之習慣
2一般人皆確信其有法律效果
3須為法律為規定之事項
4須與法律規定不牴觸,其牴觸者,無效
5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違背公序良俗為限
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則指國家社會一般利益或倫理道德觀念。民法第七十二條所謂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民法第一條解析
民法第1條之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法律、習慣、法理即為直接法源。所謂的間接法源,指學說與判例而言。
(1)法律:民法第一條所稱之法律,係泛指成文之法源。故包括憲法、法律、命令、地方自治法規、條約等,均不失為民法上所稱之法源。所稱法律,不包括憲法在內。易言之,憲法非屬私法的法源,從而不能直接適用憲法以處理民事問題。此稱之法律,系指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憲法第一七O條),並且包括行政規章(如土地登記規則)、自治法規及條約。
(2)習慣:所謂習慣,係指社會生活中之慣行,因具有法律之價值且能補充法律制度之不足,故經由國家之承認採為法源,而使之發生一定之規範效果。習慣法是指人人對之有法的確信之事實上的慣行。習慣法之成立要件有兩個:即
a事實上的慣行及
b人人對之有法之確信(Rechtsuberzeugung )。
在這個定義上,習慣法與習慣之區別點全在於「人人是否對系爭的習慣有法的確信」上,如有,它即已演變成習慣法,如無,那麼它仍僅是習慣。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及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主張該習慣之人負有舉證責任。
習慣法則為國家(法院)所承認,習慣法的定義可綜合成下列五個要素:
(一)多年貫行之事實
(二)普通一般人對之有法的確信
(三)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法無明文
(五)法院判決的宣告
(3)法理:所謂法理,係指法律之原理,亦即法律一般性之原理原則。包括論理法則、經驗法則及法律之基本價值,如公平正義、誠實信用之原則是。何謂法理,法理指法的通常原理,實際是指法的基本精神。包括:「自然法」、 「法律通常的原理」、「事物之理」、「自法律根本精神演繹而得之法律一般原則」)、「自法律精神演繹而出之一般法律原則,為謀求社會生活事物不可不然之理」。比如說:誠信原則,公序良俗、私法自治原則.......等等。
雖然,法官不得因無法律規定而拒絕審判,但在無法律( 又無習慣 )之情形下,通常法官會以「於法無據」或「法律未設規定」為理由,駁回原告之訴或被告之抗辯,此種「於法無據」或「法律未設規定」之判決,在方法論上屬於反面推論( Umkehrschluss )之判決。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身體的不適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對一般貨船而言,表示其重量性能的指標有載重量與何者?
本題為97年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試題,原題如下
對一般貨船而言,表示其重量性能的指標有載重量與:
(A)總噸位(B)淨噸位(C)排水量(D)登記噸位
所謂排水量:船浮在海水,水線下船體所佔水之噸數。是指船舶在水中所排開水的噸數,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噸數。也就是說指的是一艘船的重量,依據阿基米德原理,將物體放置於液體中所排出液體的容積等於物體的重量。
所謂總噸位:是總計船舶噸位,表示船舶大小、區別船舶等級,是計算船舶費用(登記費、過運河費等)及處理海事的依據。總噸位容積=(船本身所需+載貨容積)。
所謂淨噸位:是一艘船所有裝貨物的體積的總和。淨噸位是計算船舶繳交港口費、領航費、燈塔費、停泊費、過運河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淨噸位容積=(總噸位-船本身所需)。
對一般貨船而言,表示其重量性能的指標有載重量與:
(A)總噸位(B)淨噸位(C)排水量(D)登記噸位
所謂排水量:船浮在海水,水線下船體所佔水之噸數。是指船舶在水中所排開水的噸數,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噸數。也就是說指的是一艘船的重量,依據阿基米德原理,將物體放置於液體中所排出液體的容積等於物體的重量。
所謂總噸位:是總計船舶噸位,表示船舶大小、區別船舶等級,是計算船舶費用(登記費、過運河費等)及處理海事的依據。總噸位容積=(船本身所需+載貨容積)。
所謂淨噸位:是一艘船所有裝貨物的體積的總和。淨噸位是計算船舶繳交港口費、領航費、燈塔費、停泊費、過運河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淨噸位容積=(總噸位-船本身所需)。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日出與日落時太陽為何是紅、黃色?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喬遷北上多了個生力軍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題庫程式的來由
會有這題庫程式的構想,那是來自同事準備考試。
記得五年前,停管處招考路邊收費員,工作不穩的情況下,雖然只有一個月的準備期,同事依然決定報考,這段期間,不論工作或是休息,他都是一卷在手,茲茲苦讀;在好奇心作祟下,我問到考試類型是什麼,他回答說是選擇題;由於早年聯考就是屬於選擇題填鴨式教育,因此對於這類型的考試,於準備方向上較有心得。
準備選擇題的考試,不二法門,就是狂作題目,反覆的做,不厭其煩的做,早也做,晚也做,就是做做做。訓練成答題機器,看到題目就知道答案。
重點來了,狂作試題下,如何面對答錯的題目呢?不囉唆!畫個星星繼續反覆的做,這種錯誤題,更得多做幾次,記得在此訓練下,當年大學聯考的地理以及歷史均衝到全國前10名。
記得五年前,停管處招考路邊收費員,工作不穩的情況下,雖然只有一個月的準備期,同事依然決定報考,這段期間,不論工作或是休息,他都是一卷在手,茲茲苦讀;在好奇心作祟下,我問到考試類型是什麼,他回答說是選擇題;由於早年聯考就是屬於選擇題填鴨式教育,因此對於這類型的考試,於準備方向上較有心得。
準備選擇題的考試,不二法門,就是狂作題目,反覆的做,不厭其煩的做,早也做,晚也做,就是做做做。訓練成答題機器,看到題目就知道答案。
重點來了,狂作試題下,如何面對答錯的題目呢?不囉唆!畫個星星繼續反覆的做,這種錯誤題,更得多做幾次,記得在此訓練下,當年大學聯考的地理以及歷史均衝到全國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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