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關係》
.「公眾關係(Public Relations)」係指機關或人員以大眾利益為前提,以本身之良好表現為基礎,運用各種溝通途徑與媒介,有計劃地宣揚自己,以爭取或維持公眾對本人或本機關之瞭解、信心與支持,同時防止任何可能之攻擊,消除任何指摘與誤會,進而建立並維持其與公眾彼此間健全的、建設性的關係之活動。
(一)客觀面:所謂公眾關係是指一個人或機關與其公眾相處之關係。
(二)主觀面:所謂公眾關係是指一個人或機關努力設法消除其與大眾之不良關係。
.是指一個人或機構與其公眾相處之關係,而不論此種關係是良好或惡劣關係,均為此概念所包括。
.良好公眾關係就是一個人或機構獲得公眾之了解、友善(好感)與支持;惡劣公眾關係,即指一個人或機構受其公眾之誤解、指摘與不支持。
.機關員工及機關所服務的民眾才是基本而重要的溝通媒介。
.其成效衡量標準是對於達成機構目標提供多少助力。
.公眾(公共)關係就結果而言,是組織與公眾的互惠互利。
.公眾關係的基本原則:雙向溝通、誠信為本、公開透明。
.公眾關係的理念:
┌公眾關係之目的有積極(進取性)與消極(防禦性)兩方面。
├公眾關係之前提為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大眾利益。
├公眾關係之基礎在於機構(或個人)之本身有良好的表現。
├公眾關係之手段為有效之溝通。
├公眾關係之主體(公共關係活動之發動者)為個人或機構。
├公眾關係之客體(公眾關係活動之接受或對象),就一個機構之立場而言,可分為內、外兩類公眾。
├公眾關係是一種長期有計畫的努力之結果。
└機關公眾關係之責任,應是行政首長的基本責任之一,故不可隨意付託他人。
.推展公眾關係之工作原則:內部做起(強調充實自身內涵)、雙向溝通、誠信為本、公開透明、平時發展、不斷創新、社會責任、服務大眾、全體動員、方略靈活。
.公眾關係之目的:
┌宣揚政令:使得民眾知道政府施政的構想與作法,且目的是為了民眾的利益和國家社會的共同需要。
└了解輿情:了解民眾的希望和意志,採納民眾的意見。或設公共關係的目標有:
├維持國際地位。
├宣揚立國理想。
├確定政策方向。
├便利政令推展。
├促進政治和諧。
└結合民間力量。
.政府公眾關係主要之標:1國會 2媒體 3利益團體 4跨域合作之伙伴。
.公眾關係的前提為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大眾利益。
.公眾關係是一種長期有計畫的努力之結果。
.公眾關係消極的目的,乃是消除公眾對本機關之誤會、指摘與攻擊。
公共(眾)關係,公共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