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
.係指代理人雖無代理權而因有可信其代理權之正當理由,遂由法律課以受權人責任之謂。
.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 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110167

.表現代理的效力:
 →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表見代理之責任。110169
 →其本質為無權代理
 →本人對代理行為之相對人應負履行責任
 →第三人得於本人承認前行使撤回權
 →義務人所負責任之損害賠償範圍,不限於消極利益之賠償

.甲有A地1筆,而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之一切資料,委託乙保管,乙竟以甲之名義將A地賣給丙;丙主張因乙出示該等資料,所以相信乙有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