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規劃監督》 .【警察局】為勤務規劃監督機構,負責轄區警察勤務之規劃、指揮、管制、督導及考核,並對重點性勤務,得【逕為執行】。 .【警察分局】為勤務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規劃、指揮、管制、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 .勤務規劃監督機構對於勤務執行機構,應妥為規劃訂定『勤務基準表』之事項 →服勤時間的分配 →服勤人員的編組 →服勤方式之互換 。 .臨檢勤務應於指定處所行之,由勤務規劃監督機關主管長官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