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完全責任能力

《完全責任能力》
.依刑法規定,至少【18歲】以上之人為完全責任能力人。
.因過失自行招致精神障礙,致行為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為完全責任能力人。
.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的人,如果犯罪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依民法規定,至少【20歲】以上之人為完全責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