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法學小重點--小額訴訟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 (初考/地方)【千華】

.凡是原告向被告請求給付的內容,是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而且請求給付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的訴訟事件。例如:請求返還借款、票款,請求各類賠償(車禍、商品瑕疵造成損害等),請求給付租金,請求給付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