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制度》
.就財務行政的內涵而言,對於政府財政收支活動之監督、查證、評議與改進建議活動,並為財務行政制度最後的一環。
.是對政府財政收支活動的監督行為,也是整個財務行政的最後環節。
.透過行政機關以外機構所進行的帳目事後檢查,期有監督功能。
.審計制度的作用
→防止機關不法收支
→防止中飽與浪費
→解除機關的財務責任
◎屬於審計制度行政方面的功能
→糾正財務行政人員會計事務處理之錯誤
→考核計畫執行的效果
→增進行政績效
→提供行政機關制訂施政方針的參考資料。
.我國審計制度值得改進之處
→加強事後審計,減少事前審計
→審計法中明定審計人員的責任
→平時審核之建議事項,應列入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
→加強審計權配合彈劾權與糾舉權之運用。
.我國審計制度的主要特點
→全國統一的審計制度
→嚴密的稽察制度
→五權憲法的分工合作精神。
.審計制度屬於水平課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