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絕對權

《絕對權》
.得對抗一般不特定人的權利,稱為絕對權或對世權。
 →如人格權、身分權以及物權。
.絕對權的特徵在於具有直接排除的可能性,如人格權或物權遭受不法干涉或侵害時,不論侵害出自何人,權利人皆得與之對抗,直接加以排除其干涉或侵害。
.絕對權為可對特定法益直接支配的權利,絕對權的效力能對抗不特定的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