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 .機關的事權由本機關自行負責處理,不設置或授權下級或派出機關者;以及下級或派出機關處理事務時,須完全秉承中央或中樞機關之意志者。 .亞倫(L. A. Allen)認為集權制形成的原因:為了便利個人的領導,為了提供整合的基礎,為了促進行動的整齊劃一,及為了處理緊急事故 .集權的原因有以下四個: ┌機關因內部之擴張而擴大。 ├首長獨裁。 ├部屬柔弱。 └遭遇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