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議會(Council of Governments)》 .是由數個地方政府基於自願原則組合而成的合作組織,它可能是跨州的,即由各相關州議會發起授權,或是在一州範圍內,由事務上具有共同關聯性的郡、市等所共同發起,並由各參與的地方政府派遣代表參與作成各項決策 →它是一個地方政府間自願性的合作會議 →它提供地方政府間溝通、協調的整合性機制 →它的經費往往由參與的各地方政府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