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合法權力

《合法權力》
合法權力 (legitimate power)
.指經法規的賦予所得到的權力,是組織中最正式、最基本的一種權力。領導者據此發佈命令與規定,並指導部屬工作,且部屬必須服從命令。
.傅蘭祺(J. R. French)將產生領導的基礎分成五種權力之一。
.指依照機關組織的規定,或是團體行為規範及社會文化倫理關係,某些人具有「合法」領導他人的作用。
 →例如,機關中部屬接受上司的領導,學校中學生接受老師的指導,家庭中子女接受父母的督導等。
.因其職務職位,對於各個部門的員工,具有監督之權力。

.一個民主政府的正當且合法的權力是由全體人民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