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 星期三

補助地方政府

《補助地方政府》
.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共有四項
 →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
 →跨越直轄市、縣 (市) 或二以上縣 (市) 之建設計畫。
 →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
 →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15030

.補助之辦法,由行政院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