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民法第七十五條解析

英文【志光】
第 75 條 (無行為能力人及無意識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一、相關試題
1.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法律行為,其效力依民法規定為無效。(96原住民五等)
2.禁治產人甲在意識清醒時與乙訂定買賣契約,甲乙買賣契約的效力為無效。(95身心障礙4等)
3.甲童六歲,向乙購買電動玩具,價金一千元,該買賣契約為無效。

二、條文解析
1.無行為能力人係指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民法13)及受監護宣告之人(民法15)。
2.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例如睡夢中、泥醉中、疾病昏沈中、偶發的精神病人在心神喪失中皆是。

附註
禁治產人已經被受監護宣告之人所取代。請留意民法第15條新舊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