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刑法小辭典--結果犯

普通科目(國文.公民.英文)全真題本(含歷年試題)【千華】

結果犯

一相關試題
1.所稱之結果犯,行為必須發生不法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91基層5等)
2.甲嫉妒乙有個漂亮的古董花瓶,趁乙不在,把花瓶打破,甲的行為屬於結果犯。(96退除役四等)
3.關於刑法第131 條公務員圖利罪之敘述,本罪為結果犯 。(96司法四等)


二相關解釋
1.以犯罪的成立(而非既遂)是否需要發生結果為標準。 即發生結果才構成犯罪的,是結果犯,例如如過失致人死亡罪、濫用職權罪等,這種結果犯只有是否成立的問題,而不可能存在犯罪既遂、未遂、中止與預備之分。
2.結果犯,亦稱實質犯,是指除實施一定之行為外,還須以發生一定之結果為要件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