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府際協力治理

《府際協力治理》
.是從府際關係的概念延伸而來。
. 3 種形式呈現
 →垂直型府際協力
  ⊙中央政府透過權力集中的方式,來處理區域性的發展,地方政府大多扮演著配合執行的角色
 →水平型府際協力
  地方自治團體基於互助互惠的前提,開展橫向之間的聯繫與合作。
 →跨部門夥伴關係。
.斯克柏力(Scheberle, 1997)區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合作共事型:(高度信任高度參與)
 →合作自主型:(高度信任低度參與)
 →逃避式各自為政型:(低度信任低度參與)
 →爭鬥式各自為政型:(低度信任高度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