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遺囑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
.不得成為遺囑見證人:111198
 →未成年人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遺囑人的【繼承人】、配偶、直系血親
 →因遺囑人的遺囑而成為該遺產的受贈人、該受贈人的配偶、直系血親
 →為該遺囑的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的同居人、助理人、受僱人,不得就同一遺囑成為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必須親自見聞遺囑內容係出自遺囑人之真意,且與遺囑人口述意旨相符,否則縱其在公證遺囑上簽名見證,亦不生見證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