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犯罪型態理論(Crime Patter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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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型態理論(Crime Pattern Theory)
加拿大學者學者Pat Brantingham及Paul Brantingham夫婦所提出的犯罪型態理論(Crime Pattern Theory)是環境犯罪學的一個分支,主要研究犯罪事件的發生模式以及犯罪者的行為模式。其中,活動空間的概念是犯罪型態理論中的核心概念之一,用於描述犯罪者如何在他們每天的規律行程中發現標的物。
犯罪型態理論的重點概括:
1.犯罪型態理論是犯罪學的一個分支,主要研究犯罪事件的發生模式和犯罪者的行為模式。
2.犯罪型態理論將社區劃分為中心點、路徑和邊緣三個區域,研究社區中犯罪型態的分布和犯罪事件的地理分布和活動頻率。
(1)中心點是社區中一些重要的場所,是人們活動和交流的中心,也是犯罪事件發生的熱點。
(2)路徑是人們在社區中的移動路線,路徑的犯罪風險取決於其特定的環境特徵,如路燈、視線開闊程度、維護狀況等。
(3)邊緣是社區中的邊界,通常是犯罪發生的高風險區域,因為它們通常較為荒涼和不受監控。
3.犯罪型態理論強調個體的移動和活動模式影響犯罪事件的發生,因此可以通過對犯罪型態和犯罪事件的分析,提高社區的安全性和預防犯罪的發生。
4.犯罪型態理論還強調犯罪的機會性,即犯罪事件的發生取決於犯罪者是否有機會犯罪,因此可以通過減少犯罪機會來預防犯罪事件的發生。
犯罪型態理論是一個重要的犯罪學理論,它強調了社區的差異和變化會對犯罪機會產生影響,因此通過對犯罪型態和犯罪事件的分析,可以制定更有效的犯罪預防和打擊策略。
此外,犯罪型態理論的強調犯罪的機會性也是該理論的重要貢獻之一。犯罪的發生往往是因為犯罪者有了足夠的犯罪機會,因此通過減少犯罪機會來預防犯罪事件的發生是十分必要的。
以上是對犯罪型態理論的重點整理
犯罪搜尋理論(Crime Search Theory)、犯罪機會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