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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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150058
 ★銓敘部部長、考選部部長,非屬行政院會議之組織成員
.行政院的提案權是屬於行政全體,至於行政院院長或各部會首長則無單獨提案權。
.非屬「合議制機關」。
.行政院會議通過之事項
 →法律案: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所提出之法律案,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緊急命令: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再提經立法院議決之
 →行使大赦權:行政院會議之議決及立法院通過
 →預算案預算裁減:預算之執行,如遇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行政院會議決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
 →總決算:依決算法規定,應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
 →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應提出於立法院之國家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