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報案三聯單

《報案三聯單》
.派出所受理報案,被害人表明不需要報案三聯單時,仍應開立,但報案人收執聯由派出所保存即可。
.報案三聯單是【顏世錫】擔任警政署長時所提出的政策。
.民眾報案應填具報案三聯單
 →第一聯依規定應送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輸入電腦
 →第二聯依規定交付報案人收執保存
 →第三聯依規定由受理報案之警察單位妥存備查。
.在報案三聯單中,顯示受理機關代碼的是前四碼。
.員警受理一般刑案後,應於 24 小時內將該筆資料上傳內政部警政署資料庫。
.性侵害案件被害人至派出所報案,不作報案三聯單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