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治外法權

For 國際公法、行政法 By 題庫世家整理(按我免費索取成語測驗程式)

加入題庫世家 LINE 將同步發送小重點 LINE ID: teacool568

------------------------------------------------------------

《治外法權》
.治外法權有兩意:
 →其一指一國國民在外國境內不受所在國管轄,如同處於所在國領土以外一樣。
  ⊙一國國民在接受國時,理論上應視同在其本國領土內一樣。
  ⊙根據國際法和外交慣例,此種特權只有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
  ⊙軍艦、軍隊根據協議通過外國國境時,也可享有此種權利。
 →其二指一國在他國境內所行使的管轄權。
  ⊙根據條約規定,締約一方對處於締約他方領土內的本國國民適用本國的法律,行使本國司法管轄權,其國民不受所在國法律約束和法院管轄。這種治外法權就是領事裁判權。
.法治法權是屬概念,它包含了外交特權和豁免、領事裁判權兩種概念。

.於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