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總統制,又名雙首長制
.德國威瑪憲法雖是「半總統制」。但半總統制的研究主要是對法國第五共和的研究。
.是Duverger在1978年正式發表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將半總統制概念化,也廣為半總統制的研究者所引用。
.混合制(雙行政首長制)的特色:
1.總統由人民直選,享有若干實權。
2.總統直接任命內閣總理,無須國會同意,另依總理所請,任命內閣閣員,閣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
3.內閣向國會負責。國會有不信任權,迫使總理去職;總理得提請總統解散國會。
4.總統發布法令原則上要總理或相關部會首長副署。
.行政權:總統向選民負責,內閣向議會負責。
.立法權:議會向選民負責。
.行政與立法的互動精神:總統與國會的制衡、內閣與國會的融合。
.我國政府體制,如法國政府,揉和總統制和內閣制的部分特徵。
.我國於民國八十六年修憲正式以「雙首長制」定調。
.有關「雙首長制」既未見諸於各國(包含我國在內)法典文書,在學理上恐亦未被普遍運用。而僅以普遍的法國雙首長稱之。
.我國現行憲法的雙首長制與法國第五共和憲法頗為接近。總統與總理各有權限。
.總統主導重大決策及軍事外交等對外事務,為部長會議主席;總理主管一般行政及內政經濟教育等日常政務。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由總統指派,通常任命國會多數黨聯盟領袖。
.總統之行為須經內閣總理之副署,有必要時尚須經有關部長之副署。
.我國現制:
1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重大事項在行政院會議中議決,而總統不能參加行政院會議。
2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
3總統公佈法律發佈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及相關部長之副署。
4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5國會可以對閣揆提出不信任案,要求閣揆下台。
6行政院長只有在立法院倒閣成功以後才可以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7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8立法院對行政院有質詢權。
9國會有預算審查權。
10行政院和立法委員皆有提出法律案之權。
11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雙首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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