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財產權

《財產權》
.人身權的對稱,即民事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具有經濟利益的權利。它具有物質財富的內容,一般可以貨幣進行計算。財產權包括以所有權為主的物權、準物權、債權、繼承權以及知識產權等。
.以財產上利益為標的之權利,稱為財產權,原則上人格權及身分權以外的其他權利,均可歸類為財產權。財產權又可分為債權、物權、準物權、無體財產權四種。
.意義:人民只要以合法方式所獲得之財產,國家即應予以保障。國家可立法限制人民財產權之行使。
.受益權:憲法上所保障之人民生存權、財產權、請願權等。
.社會權入憲的意義與效果之一,國家調整限制財產權的重要依據。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主要目的在於:
 1確保個人私有財產。
 2避免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
 3實現個人自由及人格發展。
.依憲法本文規定,國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此規定顯示政府可合法限制人民的【財產權】基本權利。
.憲法第十五條(150015)之財產權。憲法上對於人民的財產權,係採【相對保障】。
.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項(150143)規定,「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此一條項係屬憲法【財產權】之限制規定。
.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150143)有國家應徵收土地增值稅之規定。試問該條項規定與人民【財產權】權利關係最為密切。
.憲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150145)規定「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此規定主要係限制營業【自由權】及【財產權】人權。
.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致人民之財產遭受損失,若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國家應予合理補償,此係與憲法保障之【財產權】基本權有關。
.現代財產權的保障本質:基於社會權得以調整與規制財產權。勞動力屬於最具尊嚴的財產。
.人民在法令的範圍內,有自由使用收益處分特定標的之權,此為【財產權】。
.在傳統之憲法學說中亦將財產權歸於【自由權】基本人權。
.財產權具有社會義務性,故國家得限制之,國家可合法侵害人民之財產權。
.憲法上財產權保障的範圍:
 1私法領域中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2基於精神作用產生的財產價值,如著作權、商譽。
 3公務員的退休金請求權。
.將私人建築物指定為古蹟,使得該建築物無法任意使用、收益或處分,係屬【財產權】基本權利之限制。
.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政府於必要時,得徵用民間物資作為災害防救用途,此種措施係限制人民之【財產權】基本權利。
.著作權法主要是為了保護【財產權】基本權利。
.釋字400號解釋有關人民財產權之保障:
 1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
 2財產權之保障旨意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
 3私有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所有權人受有特別犧牲,國家自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
.釋字414號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具有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並涉及【財產權】基本權利之保障。合乎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
.釋字425號土地徵收係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對人民【財產權】權利,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強制取得。
.釋字451 號解釋中表示,有關共有人不得就共有土地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之規定,係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權利之本旨。
.釋字484號解釋,認為財政部函示關於同一建物、土地先後有數人申報契稅之事件,下屬機關得暫緩就申報案件核發納稅通知書之行為,致人民無法完成納稅手續憑以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是違反憲法對【財產權】人權之保障。
.釋字492號商標專用權係人民之【財產權】基本權利所保障。
.釋字514號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
.釋字564號解釋,行政機關公告騎樓禁止擺設攤位,此係限制所有人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基本權。
.釋字577號限制菸品廣告刊登或播出的措施,可能會侵害【財產權】【言論自由】【營業自由】。
.釋字578 號解釋,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涉及雇主之【工作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