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選舉人

《選舉人》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選舉人之要件
 →積極資格
  ◎須年滿 20 歲
  ◎須在該選舉區有繼續居住之事實
  ◎須居住 4 個月以上
 →消極資格
  ◎未受到禁治產宣告。